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邮箱:719126619@qq.com

宁波市鄞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鄞州城区路灯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 : YZ-QTJY(2021)-033【CBNB-20216058(鄞城服务[2021]7号)】

公布日期 : 2021-03-05

宁波市鄞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鄞州城区路灯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鄞州城区路灯照明设施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子包号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简要

技术要求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1

路灯养护

一批

2021年4月1日至路灯施工进场(暂定五个月)。

详见“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清单及具体要求”。

651865.00元

(以五个月计)

合计:2844114元(其中招标控制价2820463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金额为23651元)

2

庭院灯养护

一批

三年。招标人根据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如因政策变动引起的不可控风险,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变更合同,但须提前通知中标单位。

2168598.00元/三年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招标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四)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标书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由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处,如未缴纳将被拒绝投标。

3、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03251400分止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八、开标时间:202103251400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十、投标保证金:56000.00

投标人应于20210324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交至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银行)

    号:623539002005042178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YZ-QTJY(2021)-033”,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子包)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子包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子包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人:

      称:宁波市鄞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

    人:

      话:0574-89292635

十二、招标代理公司: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人:周旭坤、王莹巧、朱贤东、张嘉城、翁可欣、孔晖

      话:0574-87426203/87425583

      真:0574-87425373

十三、监管单位:

      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址:鄞州区蕙江路567号

    人:董科

      话:0574-882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