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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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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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鄞城悦邻汇商业项目(东湖、南余)智慧运营服务托管项目

项目编号 : YZ-QTJY(2021)-008【CBNB-20216025(鄞城服务[2021]02号)】

公布日期 : 2021-01-14

项目编号:YZ-QTJY(2021)-008【CBNB-20216025(鄞城服务[2021]02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鄞城悦邻汇商业项目(东湖、南余)智慧运营服务托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预算(限价)

内容及预算

(限价)

备注

鄞城悦邻汇商业项目(东湖、南余)智慧运营服务托管

1项

服务期限:15年;中标人须在协议签订之日起90天内为悦邻汇项目免费开发一套智慧商业BI及智慧菜场系统(包含硬件),其中智慧菜场建设须于项目开业前完成,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详见“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清单及具体要求”

年基本租金基准价最低限价:1690.00万元/年。其中“东湖悦邻汇”:1125.00万元/年“南余悦邻汇”:565.00万元/年

“年基本租金”每三年递增5%详见《第三部分  投标资料表》

托管服务费最高限价:460.00万元/年。其中“东湖悦邻汇”:280万元/年;“南余悦邻汇”:180万元/年

招标人按季度支付托管服务费;详见《第三部分  投标资料表》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招标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四)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标书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由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如未缴纳将被拒绝投标。

3、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02070930分止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八、开标时间:202102070930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十、投标保证金:200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10205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号:6235390020049495684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YZ-QTJY(2021)-008”,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子包)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子包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子包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人:

      称: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

    人:杨工

      话:0574-89292635

十二、招标代理公司: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人:周旭坤、王莹巧、朱贤东、张嘉城、翁可欣、孔晖

      话:0574-87426203/87425583

      真:0574-8742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