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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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镇姜丽公路改建交通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BNB-20206187G

公布日期 : 2020-07-28


项目概况:

(姜山镇姜丽公路改建交通设施采购与安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报名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081714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BNB-20206187G

2.项目名称:姜山镇姜丽公路改建交通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

3.预算金额:307.42万元

4.最高限价:307.42万元

5.采购需求: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姜山镇姜丽公路改建交通设施采购与安装

1项

系统须满足《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2012)、《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97-2016)中所要求的各项功能和技术指标。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合同签订之日起与道路主体施工同步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的,或中标候选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072820200804,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3.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4.售价(元)0

5.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81714: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上述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4.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0年08月17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5.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注:供应商委派的代表须佩戴口罩、出示“绿码”,在完成备份投标文件和人员信息登记后立即离开(若疫情结束,供应商无须离开)。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需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和微信号),并确保开标期间该联系方式的畅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二)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三)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北大路120号

项目经办联系人:赵辉

电话:0574-88454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项目经办联系人:王莹巧、周旭坤、孔晖、张嘉城、朱贤东、翁可欣

联系电话:0574-87425583、87426203

书面质疑联系人:王老师0574-87425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莹巧

电话:0574-87425583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联系电话:0574-8752183

财务信息:

中标服务费账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号: 3101012200000548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